小小一個窨井蓋,牽動城市治理大話題。不久前,最高法、最高檢、公安部聯合發布《關于辦理涉窨井蓋相關刑事案件的指導意見》及典型案例,明確盜竊、破壞窨井蓋行為可依法以故意傷害罪、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,通過雷霆手段,遏制窨井傷人事件的發生。
隨著我國城鎮化率穩步提升,一些“城市病”也伴之而來,以往粗放的城市管理方式日漸捉襟見肘,城市治理的理念變革悄然而至。“一流城市要有一流治理”,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,必須抓好城市治理現代化。比如,圍繞窨井蓋這一關系群眾“腳下安全”的城市細節,更多的治理是以潤物無聲的方式進行的。近年來,不少地方的路面上出現了“智慧井蓋”,通過物聯網技術,不僅能第一時間發現丟失等異常情況,還可以監控地下管網水位,及時發出汛情警報。可以說,從智慧“上云”到法治“兜底”,城市治理水平正體現在這一針一線的“繡花功夫”中。
科技進步,助力城市治理變革,也帶給群眾更多直觀感受。特別是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中,防控的迫切需要,倒逼各地以數字化轉型提升治理能力:對人口流動情況進行“大數據畫像”,為各地政府部門做好疫情防控、復工復產提供了決策支撐;掏出手機出示“健康碼”,沒有復雜的操作從而節省了大量社會成本;不少政府“窗口”雖然停了,但大量政務服務搬上了網,“網上辦、掌上辦”的非接觸式辦理讓數據多跑路、群眾少跑腿……顯而易見,大數據、云計算、人工智能等前沿技術帶來的精準高效,正在為城市治理按下“快進鍵”,一座座更“智慧”的城市已初見雛形。
在城市治理中,善用科技力量不等于“唯科技論”,還需要制度支撐。城市治理想實現精準施策、靶向發力,不可能只靠科技創新“一條腿”走路,沒有制度創新的驅動將會行之不遠。政府各部門間的“數據孤島”如何打破、“條塊不順”如何化解?數字化可以讓治理更“聰明”,但也可能讓城市變“脆弱”,數字空間安全防范體系如何同步跟進?當治理實踐走在了規則的前面,不少城市治理中的創新舉措亟待法律支撐、制度保障,從而補齊法治建設的短板。在實踐中不斷摸索完善,依靠科技和制度雙重創新驅動,才能不斷提升城市治理的水平。
城市是人的聚合,城市治理的含金量最終要以群眾的獲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來衡量。無論是北京推行的“街鄉吹哨,部門報到”,還是杭州打造的“城市大腦”,背后的邏輯無一不是群眾需求倒逼政務流程再造,讓治理和服務重心向基層下移,以更多資源下沉來更好提供精準化、精細化服務。與此同時,城市治理以政府為主導,但不能單純依賴政府,城市未來的打造離不開政府、社會、個人的共同參與,用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搭起一座城市治理的“連心橋”。
城市治理不僅是用細心、耐心、巧心“繡”出城市品質品牌的必然之舉,更是建設人人有責、人人盡責、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的內在要求。城市越是發展,人民群眾對美好城市生活的要求就越高,下足城市治理的“繡花功夫”,織密城市治理的“針腳”,才能確保人民安居樂業、社會安定有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