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體化智能井蓋解決方案供應商 為城市安全賦能
不起眼的窨井蓋,也能體現城市管理的細節到位與否。在濱湖區近期市政窨井蓋就悄然有了變化,但從表面是基本看不出的,小編這就為您揭秘~
1.有人動過窨井蓋?實時預警
▲維護人員接報趕到現場
“位于中南西路靠路勁天御附近的窨井蓋被打開,需盡快進行處置”。
近日,在濱湖區“智慧城管”指揮中心,工作人員接收到平臺的預警信號,立即聯系到附近的市政養護人員,對被打開的窨井蓋進行處置。
據了解,濱湖區城管局近期引入物聯網技術,對窨井蓋實施信息化監測和智能化管理試點。哪里井蓋出了問題,平臺就會自動預警,大大降低了養護人員的工作量。
窨井蓋被打開或移動,多數情況下是有人打開井蓋取水或盜取窨井蓋去當廢鐵賣,有了智能管理后,能及時預警發現。
只要窨井蓋被打開和移動,就會遠程發出預警信息,管理人員的平臺就能接收到。
▲窨井蓋移位后智慧平臺上紅色報出點位
秘密就在井蓋下的這個裝置上
重要提醒: “偷井蓋”可構成故意殺人罪
今年4月22日新華社消息:
針對近年來時有發生的窨井“吃人、傷人”事件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、公安部日前聯合下發意見,就辦理涉窨井蓋相關刑事案件作出系統規定,依法懲治涉窨井蓋犯罪。
這份關于辦理涉窨井蓋相關刑事案件的指導意見共有12條。根據意見,盜竊、破壞正在使用中的社會機動車通行道路上的窨井蓋,足以使汽車、電車發生傾覆、毀壞危險,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,依照刑法的規定,以破壞交通設施罪定罪處罰;造成嚴重后果的,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。
盜竊、破壞人員密集往來的非機動車道、人行道以及生產生活、人員聚集場所的窨井蓋,足以危害公共安全,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,依照刑法的規定,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;致人重傷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,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。
對于以上規定以外的其他場所的窨井蓋,明知會造成人員傷亡后果而實施盜竊、破壞行為,致人受傷或者死亡的,依照刑法的規定,分別以故意傷害罪、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。
市政窨井蓋的一大功能,就是當城市遇到大雨量降水時可以及時通過地下管道排水,因此它也可以是城市內澇“晴雨表”。
2.道路積水生內澇?自動預警
▲倒水測試窨井蓋水位預警靈敏度
如果水位超過警戒標準,系統也會自動預警,提醒市政工作人員前往進行應急處置,避免窨井水位滿溢后造成道路積水。
同時為了嚴控道路“內澇”風險,城管部門還在五湖大道和具區路兩個易積水點,安裝了水位監測裝置,一旦道路積水超過一定范圍,水位監測裝置也會自動預警,屆時養護人員按照“智慧平臺”工作人員的指令,迅速趕往事發現場進行處置。
這就是水位監測裝置
作為管理輔助設備,它比窨井蓋更不起眼,但起到的作用是提高了管理效率。
▲智慧平臺水位監測情況
目前,濱湖區金水路、中南西路、隱秀路和青龍山路等多條道路沿線的窨井蓋均加裝了傳感器,而“智慧井蓋”和水位監測裝置均處于試點階段,在試點結束后將會做進一步的推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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